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法定檢驗業務辦事指南
(適用于非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建設項目)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包括機動工業車輛和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
場車法定檢驗包括首次檢驗和定期檢驗。
一、適用范圍
(一)首次檢驗
場車首次檢驗,是指新增以及經改造的場車,投入使用前,在制造或者改造場車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深圳市質安院進行的首次檢驗。
(二)定期檢驗
1.定期檢驗是指在場車生產單位或者使用單位進行自行檢査的基礎上,由深圳市質安院對納入使用登記的在用廠車按照規定周期進行的法定檢驗(在用叉車的定期檢驗每2年1次;在用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的定期檢驗每年1次)。
2.場車使用單位應當在設備下次檢驗日期屆滿前1個月,向深圳市質安院申請定期檢驗。
二、申請資料
(一)首次檢驗
主要資料:
1.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僅適用于境內制造單位,復印件蓋使用單位公章);
2.型式試驗證書(必要時提供型式試驗報告,復印件蓋使用單位公章);
3.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包括出廠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復印件蓋使用單位公章,注:合格證應含產品數據表);
4.使用單位社會信用代碼本復印件(加蓋使用單位公章)。
次要資料:
(注:容缺的資料需在我院受理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補齊資料至相應檢驗部門。)
1.使用維護說明書(電子文檔需整份提供,紙質文檔至少提供封面、目錄及含以下內容標題的頁面,如為復印件需蓋使用單位公章),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②制動系統、電氣系統和液壓系統(或者氣動系統)的原理圖及其相應說明;
⑥車架號的位置(含觀光列車車廂),安全裝置和安全標志的位置與說明,安全 注意事項。
應當裝設安全監控裝置的,使用維護說明書中還應當有其相應說明。
2.貨叉配套屬具的出廠技術資料(復印件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3.場車照片(正面、側面)、銘牌照片(蓋使用單位公章);
4.場車使用區域承諾書(可現場檢驗時提供),模板可登錄市質安院官網下載;
5.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復印件(加蓋使用單位公章,注:叉車項目代號N1,觀光車項目代號N2);
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還需提供:
6.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行駛路線圖(蓋使用單位公章)。
改造檢驗還需提供:
注:對于進行改造后申請的首次檢驗,不需要提供上述所列的主要資料第1至4項和次要資料第1項,但還應提供:
7.改造單位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8.改造施工告知證明材料;
9.改造后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10.首次檢驗或者上一周期的定期檢驗報告;
11.改造項目清單。
(二)定期檢驗(含復檢)
申請資料:
1.《深圳市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檢驗申請單》(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僅窗口申請時提供);
2.場車使用區域承諾書(可現場檢驗時提供), 模板可登錄市質安院官網下載;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復印件(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可現場檢驗時提供;注:叉車項目代號N1,觀光車項目代號N2。);
4.自行檢查記錄或報告(安全管理人員應簽署意見,自行檢査項目不少于《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附件C和附件D中定期檢驗的項目),自檢記錄模板可登錄市質安院官網下載;
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還應提供:
5.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行駛路線圖(蓋使用單位公章,可現場檢驗時提供);
異地注冊的場車,還應提供:
6.場車上一次檢驗周期合格檢驗報告(報告參數信息齊全);
7.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復印件加蓋使用單位公章)。
以上技術資料必須提供中文版本
辦理方式:
1.網上申請:深圳市質安院官網→法定檢驗網上申報;
2.窗口申請:按照辦事指南規定的材料前往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申報檢驗。
三、檢驗業務申請流程
(一)首次檢驗
首次檢驗分為資料審查和竣工驗收,資料審查合格后方可申請竣工驗收。
場車使用單位在深圳未辦理過任何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應先申請增加單位信息和網上申報系統賬號注冊,再申請首次檢驗。
1.添加單位信息及網上申報系統賬號注冊
(1)所需資料:
a.申請單位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或個人身份證(單位是個人時提供,摁手印);
b.申請單位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蓋公章);
(2)辦理方式
a.攜帶以上資料前往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b.發送以上資料(電子)至業務郵箱辦理(tjkf@siqs.org.cn)。
詳細流程可登錄深圳市質安院官網查詢《網上申報系統賬號注冊(密碼重置)指引》。
2.資料審查
(1)申請單位攜帶首次檢驗申請資料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辦理車輛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申請資料審查。資料審查結果可登錄深圳市質安院官網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的“資料審查查詢”進行查詢。
(2)容缺辦理
如申請單位能提供審查需要的主要資料,次要資料暫時欠缺的,經申請且書面承諾在2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資料至檢驗部門,可先予收件并對資料進行審查。
申請單位未在承諾時間內補齊資料的,我院將審查不通過,申請單位需在審查結論出具后盡快補齊資料至檢驗部門。
3.竣工驗收
資料審查合格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方可申請竣工驗收。
申請單位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申請竣工驗收,原則上自受理檢驗、檢測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實施檢驗檢測。
資料審查及竣工驗收詳細操作指引見深圳市質安院官網的《監督檢驗網上申報指引(機電類)》。
(三)定期檢驗(含復檢)
根據市市場監管局的要求,深圳市質安院在受理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時需查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報檢設備未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請前往市場監管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后再申報定期檢驗。
1.網上申請
(1)深圳注冊的場車申請單位可直接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請,無需提供任何資料。
(2)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申報進度查詢”查詢受理結果及檢驗時間安排。
(3)受理通過后在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申報進度查詢/詳情”打印《檢驗申請受理回執》及《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企業除外)。
(4)受理不通過的申請單位應根據受理不通過原因進行整改,整改后在網上重新提交申請。
2.窗口申請
(1)申請單位按上述“二、申請資料”款規定的資料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提出檢驗申請。
(2)定期檢驗資料如符合要求,則對申請設備作出檢驗安排,原則上自受理檢驗、檢測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實施檢驗檢測。
(3)深圳市質安院向申請單位開具《檢驗申請受理回執》及《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企業除外)。
(4)受理不通過的申請單位應根據受理不通過原因進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請。
(四)中止檢驗后約檢與變更檢驗日期
中止檢驗約檢與變更檢驗日期可通過《檢驗申請受理回執》上檢驗部門的聯系方式通過電話辦理。如無法按計劃檢驗日期實施現場檢驗,申請單位應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憑申請材料(格式自擬,加蓋使用單位公章)聯系檢驗部門變更。
(五)取消檢驗
因故取消檢驗的,申請單位應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向深圳市質安院提交《特種設備檢驗業務取消申請單》(加蓋使用單位公章),辦理檢驗取消。
四、檢驗繳費
1.企業
在深圳市內使用、安裝、修理、改造特種設備的企業免征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檢驗檢測行政事業性收費。
2.非企業
繳款單位可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繳費查詢”下載相應的《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按照《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上的要求進行繳費。
申請單位應在確定的計劃檢驗日期前及時繳納檢驗費,逾期未交,將影響本次檢驗安排。因拖延繳款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繳款單位承擔。
五、現場配合與檢驗
1.配合準備
申請單位應根據《檢驗申請受理回執》上的計劃檢驗日期做好配合準備工作,提供安全的檢驗環境以及必備的防護設施,安排持證場車駕駛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到現場配合,并負責檢驗現場的安全管理。
2.現場檢驗
深圳市質安院檢驗人員按計劃檢驗日期和約定的出車方式到設備使用地點開展現場檢驗,并按要求向受檢單位開具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
六、報告領取
1.報告出具時限
檢驗報告自檢驗工作完成后的10個工作日內出具。
2.領取方式
(1)電子報告下載
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檢驗報告。電子檢驗報告與紙質檢驗報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載電子檢驗報告后視為檢驗報告已領取。
(2)窗口領取
企業攜《檢驗申請受理回執》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領取檢驗報告。
非企業攜《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領取檢驗報告。
(3)自助打印
攜《檢驗申請受理回執》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大廳自助打印區打印報告。打印后視為檢驗報告已領取。
七、不合格處理
被判定為不合格的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整改,整改完畢后及時向深圳市質安院申請復檢。
八、遺失處理
1.遺失《檢驗申請受理回執》
通過網上申請的申請單位可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自行補打;通過窗口申報的申請單位應出具相應的遺失證明(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申請補辦。
2. 遺失《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通過網上申請的申請單位可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自行補打;或憑同一工作編號的《檢驗申請受理回執》或檢驗人員現場出具的相關單據,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申請補辦。
3.遺失檢驗報告
(1)登錄深圳市質安院網上業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報告。
(2)未實現電子化的檢驗報告,在深圳市質安院官網下載并填寫《檢驗報告/證書、合格標志補辦申請單》(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到深圳市質安院業務受理窗口申請補辦。
官網(網上申報系統入口): www.372sf.com
“深圳質安”微信公眾號:
客服中心業務郵箱:tjkf@siqs.org.cn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業務咨詢電話:0755-25928886、0755-82400902、
0755-29612885、0755-27590410
業務受理窗口:
1.羅湖紅崗院區窗口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崗路1032號特檢大廈
2.寶安洪浪分部窗口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洪浪南路1號
3.特檢基地窗口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水田社區龍田北路東
4.深汕特別合作區業務受理點
地址:深汕特別合作區鵝埠鎮城市綜合服務廳一樓
申請受理、報告發放、業務咨詢:0755-2209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