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起重機械制造、施工、使用、維修保養單位: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程〉的公告》(2023年第20號)已于2023年5月23日發布,《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程》(TSG 51—2023)(以下簡稱《技術規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為順利實施《技術規程》,確保起重機械檢驗工作平穩過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2024年1月1日起申報起重機械檢驗(包括監督檢驗、首次檢驗、定期檢驗及上述檢驗復檢,下同)的,按照《技術規程》執行檢驗。
2.對于2024年1月1日前已申報起重機械檢驗的,仍按照原規則進行檢驗,并于2024年2月1日前完成檢驗工作(含出具報告)。對于檢驗存在整改情況的,各相關單位應及時整改,并聯系檢驗部門安排和完成檢驗工作(含出具報告),自2024年2月1日起一律按《技術規程》執行。
3.檢驗相關的其他事宜詳見我院官網(http://www.372sf.com)“起重機械法定檢驗業務辦事指南”(即將更新)。
深圳市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研究院
2023年12月28日